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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拓展至175项 6月30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加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和获得感,近日,河北省税务局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拓展,由原来的160项拓展至175项,《纳税人办税指南》中超88%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新版《清单》自2020年6月30日起执行。

此次拓展的《清单》新增了“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等12项出口退(免)税业务和“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纳税信用修复”共计15项业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可通过上门即办、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纳税人可通过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查阅《清单》及《清单》所列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

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税务系统将持续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时推出便利化办税措施,今后还将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清单》,并在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更新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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