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的通 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妇联、人社部门,相关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宣传展示我省优秀巾帼家政服务人员靓丽风采,培树巾帼家政品牌,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引领广大妇女就业创业,助力精准脱贫。省妇联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共同举办“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
本次大赛是严格落实省委王东峰书记关于“省妇联及各级妇联要在打造家政服务品牌方面下功夫”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引领广大妇女通过从事家政服务业实现创业就业和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各市妇联、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协调,与相关协会、家政企业加强协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要求组队参加决赛和总决赛,并将报名信息表于3月30日前报省妇联发展部邮箱。
附: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方案
联系人:王焕科
联系电话:0311-87803836
邮箱:hbsflfzb@163.com
河北省妇联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 日
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宣传展示我省巾帼家政服务人员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靓丽风采,培树优秀巾帼家政品牌,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引领女性劳动者创业就业,助力精准脱贫。河北省妇联和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18年共同举办“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确保大赛有序开展,制定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以“展巾帼风采、树行业形象、促优质服务”为宗旨。通过大赛全面展现我省巾帼家政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和娴熟精湛的技能技巧;增进全省家政服务组织间的学习交流;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树立行业标兵;加快提高全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拟吸纳部分优秀企业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监审组、秘书组、裁判组、接待组、宣传组、现场协调服务组。
三、大赛项目
大赛设四个项目: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教学技能培训师(专项技术性文件及比赛相关规则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须具有相应职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大赛安排
大赛分初赛、决赛和总决赛三个步骤进行。
(一)初赛阶段
初赛由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参照决赛和总决赛的赛程赛制制定各自方案并进行初赛。初赛须于3月27日前完成。各地初赛要做到流程严谨,评判公正,真正选拔出本地的专业能手,为决赛奠定坚实基础。
(二)决赛、总决赛阶段
决赛和总决赛由河北省妇联、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由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承办。
六、参赛单位和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通过初赛挑选出优秀选手参加省决赛和总决赛。每个市各选拔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每项目(工种)6人,教学技能培训师3人(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各1人),共计21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赛,共13个代表队273名选手参加省决赛和总决赛。各市选派领队1名,具体负责协调本市参赛人员的食宿、比赛等事宜。
七、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各代表队筛选确定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
(二)决赛时间
2018年4月11日18:00前报到,4月12、13日比赛,13日下午返程。
(三)决赛地点
石家庄市中国大酒店
八、参赛费用
参赛选手食宿、比赛费用由省妇联承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九、奖项设置
本届巾帼家政职业大赛设下列奖项:
(一)团体奖
本次大赛以代表队为单位设集体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余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评奖依据各队单项参赛选手得分总累计进行评选。每单项取前六名,得分标准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
(二)个人奖
对获得家政服务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项目(工种)决赛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报请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获得教学技能培训前三名的选手报请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获得育婴员项目(工种)决赛前十名和理论技能双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三)贡献奖
组委会对组织动员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分别颁发“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优秀组织企业”、“ 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奖励评奖依据各企业推荐选手取得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本企业参赛总人数,有几人加几分。表彰总分前六名的企业及相关工作者。
附件1: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规程
附件2: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赛场须知
附件3: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报名信息表
附件1
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规程
决赛由理论测试及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成绩占20%,操作技能成绩占80%。
1.理论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按专业队划分,集中在指定考场(待定)进行。
(2)监考,每个考场固定两名监考人员监考。
(3)巡考,巡考人员不定时对几个考场巡回督考。
(4)阅卷,笔试结束,工作人员收起考生试卷,整理并密封,交阅卷管理负责人。笔试成绩于操作比赛结束前交给总统分组进行统分并予以公示。
2.实际操作比赛
竞赛内容:
(1)母婴护理组:新生儿洗澡抚触、产妇母乳喂养、婴儿辅食制作、产妇煲汤等。
(2)育婴组:0-3岁孩子的生理特征、护理技能、教育方法等。
(3)养老护理组:老年人的日常起居料理、病人的护理等。
(4)教学技能组:专业技能、教学方法、教案课件等。
实操比赛时间及考场安排:
(1)按专业队划分,在指定考场(待定)进行。
(2)比赛采用计时制,以选手完成规定项目时间为依据。
(3)比赛由专业裁判打分,统分助理员统分。
(4)比赛项目结束,统分组将选手理论考试成绩与实操成绩汇总,产生总成绩(名次)并予以公示。
(三)总决赛阶段
总决赛为实际操作比赛。
(1)总决赛选手:决赛总成绩前十名者具有总决赛资格,进入总决赛。
(2)总决赛方式:四个专业项目分别进行,选手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单名选手依次进行。
(3)裁判:总决赛裁判分别由各项目裁判组担任,共5名裁判组成,每个项目裁判长兼任裁判。
(4)评判:每个项目对每位选手的评判,取5名裁判合计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最后得分。
(5)点评:聘请行业有关方面专家点评。
附件2
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赛场须知
1、全体人员要遵守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以保证赛场的良好秩序和赛场所在单位的正常营业,各单位领队要做好组织工作。
2、凡参加本次大赛的领队、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须遵守进出赛场秩序。
3、与评判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判场地规定的范围,不准干扰评委、记分员的工作。
4、各个竞赛项目的选手出场顺序,以赛前抽签方式确定。
5、参赛选手要准时入场,如逾时由监督员宣布为自动弃权。
6、选手参赛中,除回答裁判人员的提问外,不得对自己操作过程作任何解释说明。
7、选手参赛中,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相互暗示或提示,如遇有作弊现象,将按照参赛规则处理。
8、进入赛场的人员务必要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赛场内严禁接打电话。
9、大赛组委会设统一记分处,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内。
10、比赛流程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2)选手按照比赛工位和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3)选手进入比赛工位准备比赛。
(4)项目裁判长宣布比赛准备。
(5)选手查点整理物品,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等待比赛开始口令。
(6)待所有参赛选手都准备完毕后,项目裁判长宣布“开始”口令,计时员开始计时,选手进行实际操作,操作完毕后举手示意,停止计时。
(7)比赛时间到,所有选手停止比赛。
附件3
河北省巾帼家政服务职业大赛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参赛项目 |
工作单位 |
资格证书等级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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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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