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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费 为企业降低医保缴费负担超9亿元

为减轻因疫情造成的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明确2020年2至6月,对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征收。经测算,减半征收5个月后,将为全市13000余家企业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负担91349万元。

据介绍,2020年2月已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企业,由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应缴额,对于减征部分的金额优先做批量退费处理,退费办法和流程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有关退费流程的规定执行。减半征收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阶段性减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是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大举措,将切实支持帮助唐山市企业战胜因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更新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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